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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林清玄現象」出現兩種完全不同的解釋。

第一種,認為以佛法道理寫作的人,理應人如其文,文如其人。否則佛法云乎哉﹖婚姻之義云乎哉﹖

另一種,則認為作者也是凡人,「下得台來,也有七情六慾」,他的婚姻緣起緣滅,外人自難苛求。因此,讀者要將作者的人與文分開。

兩種解釋觀點,具體而微的顯示出了兩種不同的價值,第一種是「現代」,第二種是「後現代」。

「現代」的人,相信的是諸如「理性」、「實體」、「整體」、「救贖」等價值。宗教對他們而言,既是信念,也是實踐。希望藉著宗教而使自己更加完善。這個時代的宗教是一種「內在的」事務。

而「後現代」則不然。在這個時代裡,「欲望」、「消費」、「資訊」這三者已沖決昔日價值的隄防,「表演」與「策略」則成為生存的最後邏輯。宗教不必然再是一種「內在的實踐」,而多半變成一種「精神的消費」,或者用以妝點品味,或者用來粉飾格調,這是宗教的「外在化消費」,它逐漸臣服於消費品的廣告邏輯,宗教成為一種表演與行銷策略,藉著造作誇張,近乎劇場的宗教表演,來撫慰宗教外在化之後孤寂的眾生心靈。

這種宗教的表演,電視福音教派是最搶眼的例證。八○年代的美國,諸如詹姆士、貝克等新教主出現,他們以宏大的表演取勝,建立起了億萬資產的王國,但不旋踵,幾乎每個新教主都因性的問題而從寶座上跌落塵埃。他們只是在販賣宗教,而信眾則不能忍受具有神聖性或擬神聖性的宗教成為另一種商品。

因此,在這個「現代」與「後現代」之間的時刻,我們對宗教和宗教寫作也就產生了疑惑。偉大的宗教家早已不再,我們已找不到德行圓滿的高僧居士,這時候,我們繼續用已往的標準看待佛法寫作者或其他新教主,這是不是不可能的鄉愁﹖既然如此,我們是否可以更加看透,佛教寫作乃是某些人的職業,我們也就不必將他原本未曾想背的包袱強加於他的身上﹖過高的期望始有憤怒的失望,這到底是讀者錯了﹖或是作者錯了﹖

「後現代」的宗教愈來愈難求表裡一致。美國的詹姆士、貝克牧師一邊宣揚基督之道,另一邊則性醜聞不斷。宋七力則以炫耀的宗教表演獲得大量供奉,而後在酒家舞廳成為豪客。配對著這些大型的言行不一,「林清玄現象」已算是很輕微的了。既然輕微,憫恕可也。因為,現在畢竟是「後現代」啊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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